問題詳情
38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僱於僱用 30 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 3 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 1 小時,雇主不得減少報酬
(B)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 7 日為限
(C)僱用受僱者 30 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
(D)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 10 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6),C(0),D(0),E(0)
用户評論
【張劭恩】評論
第 23 條 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 一、哺(集)乳室。 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 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 經費補助。 有關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 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第 1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