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8下列何者為憲法制定權力之主體?
(A)總統
(B)全體國民
(C)全體公民
(D)全體立法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9117
統計:A(4),B(266),C(24),D(3),E(0)
用户評論
【肥宅】評論
人民=包含外國人,國民=有本國籍包含小學生,公民=有投票權權的國民,所以憲法要制定的時候,交付公投來通過,也就是制定主體是公民,這樣推論看起來很合理的選c呀!我哪想錯了?請指教一下,謝謝!
【已上榜 大家加油】評論
樓上,你沒想錯!不過憲法第二條只寫: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沒有你所想的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