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會計憑證關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者,非經何人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者,不得為出納之執行?
(A)主辦會計人員
(B)審計人員
(C)出納人員
(D)業務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98611
統計:A(115),B(1),C(14),D(0),E(0)
用户評論
【堅持就是勝利】評論
會計法第101條(審核之效力)會計憑證關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者,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不得為出納之執行。 對外之收款收據,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者,不生效力。但有特殊情形者,得報經該管主計機關核准,另定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