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酒後駕駛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之規定,依照司法院大法官第 699 號解釋,以下何者正確:
(A)違反比例原則
(B)過度限制人民行動自由
(C)侵犯人民受憲法保障之工作權
(D)未違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7879
統計:A(52),B(2),C(0),D(97),E(0)

用户評論

【用戶】洪國彰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這沒有 違反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嗎

【用戶】阿華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釋字699號爭 點:汽車駕駛人拒絕酒測吊銷其駕照、禁其三年內考領駕照,並吊銷所持有各級車類駕照之處罰規定,違憲?解 釋 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同條第一項第一款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前段復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第六十八條另規定,汽車駕駛人因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上開規定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尚無牴觸,而與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及工作權之意旨無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