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系爭採購案比圖評選委員會,招標機關原聘評選委員 15 名,其中外聘專家、學者部分有教授五人,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之規定。評選當日招標機關校內及外聘委員各一名缺席,總計出席委員 13 名,申訴廠商以評選當日依規定外聘委員缺少一名,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第 1 項,是否有理?(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7594
統計:A(1295),B(124),C(26),D(14),E(0)

用户評論

劉沛均】評論

第5條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邱紹銓】評論

規定女性一定要1/2以上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不也是歧視嗎

jim711116】評論

與其說是歧視不如說是種保障,就像給身障者或弱勢者的各種保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