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I-Fan】評論
從標的資產變動方向而言,要避除標的資產下跌的風險可選擇:1. 賣出該資產之買權;2. 買進該資產之賣權。至於買/賣權選擇則視預期資產價格變動而定。假設買/賣權價格均為10元,以現在價格作為履約價,並且持有到期,則:若資產價格在選擇權到期時預期跌10元內(Ex. 下跌9元): (1) 選擇賣出買權並持有短部位至到期,則預期可獲得權利金10元, 並支付因資產價格上漲而損失部分 預期收益為資產價格虧損9元+權利金10元-履約損益0元=1元 (2) 選擇買進賣權並持有長部位至到期,則必須事先付出權利金10元, 並收取因資產價格下跌而獲利部分, 預期收益為資產價格虧損9元-權利金10元+履約損益9元=-10元因此在預期資產價格小幅下跌時以賣出買權較能避開風險,同理可證,在預期資產價格大幅下跌時買進賣權較能避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