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更新地區劃定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公告禁止更新地區範圍內建築物之改建、增建或新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其禁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A)2 年
(B) 1年 6 個月
(C) 1年
(D)半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2439
統計:A(43),B(15),C(16),D(0),E(0)

用户評論

【用戶】洪偉仁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禁止變更地形年限整理:都市更新 2 年   - 都市更新條例 24條都市計畫 新訂、擴大、變更時,劃定範圍得 2年 - 都市計畫法 81條都市計畫,新市區建設 得1.5年 - 都市計畫法 5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