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下列何者不屬於建築法所稱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A)3 樓以上的市立圖書館
(B)總樓地板面積 800 平方公尺的超級市場
(C)5 樓以下的集合住宅
(D)總樓地板面積 600 平方公尺的農會營業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6829
統計:A(0),B(4),C(76),D(1),E(0)

用户評論

【用戶】Chasin Cheng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範圍如下;同一建築物供二種以上不同之用途使用時,應依各該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按本範圍認定之: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二、舞廳(場)、歌廳、夜總會、俱樂部、加以區隔或包廂式觀光(視聽)理髮(理容)場所。三、酒家、酒吧、酒店、酒館。四、保齡球館、遊藝場、室內兒童樂園、室內溜冰場、室內遊泳場、室內撞球場、體育館、說書場、育樂中心、視聽伴唱遊藝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健身中心、技撃館、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資訊休閒服務場所。五、旅館類、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寄宿舍。六、總樓地板面積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