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Lin】評論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分別評分 作分數占考績總分數百分之五十;操行分數占考績總分數百分之二十;學識及才能分數各占考績總分數百分之十五。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銓敘部備查。
【龜龜】評論
我國公務人員之考績項目不包括: (A) 工作 (B) 操行 (C) 資歷 (D) 才能 ANS : (C) ~解析 : 《公務人員任用法》V.S.《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4 條( 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事項 ) 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5 條 ( 年終考績 (二) - 依據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5條 (年終考績之依據)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