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8) −33= 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6957
統計:A(162),B(28),C(19),D(49),E(0)

用户評論

【用戶】Chung Han Le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七條(命令之發布)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只要有送去就好,立法院查不查照沒有關係

【用戶】Chung Han Le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157 條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發布。數機關會同訂定之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會銜發布。法規命令之發布,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第 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用戶】Boyce Sh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感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