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1.甲簽發票面金額 10 萬元之支票予乙,以支付貨款。乙記名背書轉讓予丙,以支付購車價款。丙商得乙同意後將該支票金額更改為 100 萬元後,記名背書轉讓予不知情之丁以還返 100 萬元借款,請問:丁提示付款被拒後,向乙、丙追索時,乙、丙應負之責任為何?
(A) 10 萬元、10 萬元
(B) 10 萬元、100 萬元
(C) 100 萬元、10 萬元
(D) 100 萬元、1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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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El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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