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 出身望族,因不善治生,性情豪縱,數年間將家產揮霍殆盡;被推薦博學鴻詞科,不就,絕意仕進,客死揚州。此人是__7__。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4105
統計:A(164),B(3352),C(47),D(1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選舉訴訟管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章 選舉罷免訴訟

用户評論

Ying】評論

答案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7條第1項

ʕ•ٹ•ʔ】評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7條(選舉法庭與再審)i.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