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菸酒產製廠商除應依菸酒稅法有關規定,取得許可執照外,並應於開始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若未登記會有何罰則?
(A)處以滯報金新臺幣 5 千元,並通知其依限補辦或改正
(B)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依限補辦或改正
(C)處以怠報金新臺幣 1 萬元,並通知其依限補辦或改正
(D)移送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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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ヽ(•ω•ゞ)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菸酒稅法第 16 條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依限補辦或改正;屆期仍未補辦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一、未依第九條或第十條規定申請登記者。二、未依菸酒稅稽徵規則之規定報告或報告不實者。三、產製廠商未依第十一條規定設置或保存帳簿、憑證或會計紀錄者第 9 條 菸酒產製廠商除應依菸酒管理法有關規定,取得許可執照外,並應於開始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第 10 條產製廠商申請登記之事項有變更,或產製廠商解散或結束菸酒業務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並繳清應納稅款。產製廠商自行停止產製已滿一年、他遷不明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註銷或撤銷、廢止許可者,主管稽徵機關得逕行註銷其登記。但經查獲有未稅存貨、欠繳菸酒稅或違章未結之案件,應俟清理結案後再行註銷。第 11 條產製廠商應依規定設置並保存足以正確計算菸酒稅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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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菸酒稅法第 16 條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依限補辦或改正;屆期仍未補辦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一、未依第九條或第十條規定申請登記者。二、未依菸酒稅稽徵規則之規定報告或報告不實者。三、產製廠商未依第十一條規定設置或保存帳簿、憑證或會計紀錄者第 9 條 菸酒產製廠商除應依菸酒管理法有關規定,取得許可執照外,並應於開始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第 10 條產製廠商申請登記之事項有變更,或產製廠商解散或結束菸酒業務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並繳清應納稅款。產製廠商自行停止產製已滿一年、他遷不明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註銷或撤銷、廢止許可者,主管稽徵機關得逕行註銷其登記。但經查獲有未稅存貨、欠繳菸酒稅或違章未結之案件,應俟清理結案後再行註銷。第 11 條產製廠商應依規定設置並保存足以正確計算菸酒稅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