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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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概念法學:源自羅馬法,認為一切法律問題皆可依照「法律概念計算」而的出最終答案,而「崇拜邏輯、排觸價值判斷」是概念法學的寫照。 自由法學:批判概念法學與現今之英美法體系相似之處甚多,該學派認為1.法律體系的完美邏輯是錯誤的,法律必然有漏洞。 2.成文法並非唯一法源。 3.反駁概念法學禁止司法造法之觀念,承認司法亦可造法,以補缺拾漏。 4.法律必然牽涉到價值判斷,單純之法律邏輯已經無法符合法律的社會期待觀。 簡言之:概念法學(傳統封閉觀念) vs 自由法學(自由開放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