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甲竊取乙之皮包,被乙發現,甲為防護贓物而對乙施暴,甲之行為構成何罪?
(A)普通搶奪罪
(B)準強盜罪
(C)強盜罪
(D)普通竊盜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1533
統計:A(8),B(157),C(68),D(6),E(0)

用户評論

骨骨冠中】評論

搶奪:刑法第32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乘人不備或來不及抗拒而以腕力奪取,可能是一種暴力手段,但必須未達不能抗拒之程度。

nachin】評論

刑法第329條規定,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