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甲與年僅 6 歲的乙為性交。依實務見解,有關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雙方合意,甲無罪
(B)若雙方合意,甲成立刑法第 222 條第 1 項加重強制性交罪
(C)若雙方合意,甲成立刑法第 227 條第 1 項與幼童性交罪
(D)若雙方非合意,甲成立刑法第 227 條第 1 項與幼童性交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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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gavin821230】評論

未滿7:一律加重強制性交  222(1)7-14:非.....看完整詳解

烏嘿嘿】評論

實務_99'7222是非合意。227就是合意。民13.未滿7歲無行為能力,必無意思能力,必不可能合意。未滿7歲性交,類推適用民13,均擬制非合意。學說_當然就是批爆ps.這決議就是依白玫瑰運動的民意輿論做成的

沖司律】評論

實務見解認為基於保護幼童,未滿七歲,根本無法表達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