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巧】評論
會計師依會計師法或證券交易法(以下同)受處分警告或申誡者, 其簽發之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自處分日起一年內如准予採用,應註明採用之原因並審慎評估;受處分停止執行業務或停止辦理公開發行 公司之查核簽證者,其簽發之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自處分日起於受處 分停止執行業務期間內不予採用;受處分除名或撤銷公開發行公司 查核簽證之核准者,其簽發之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自處分日起不予採 用。法規名稱: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6年4月26日故本題答案應為B
【Shi Lun】評論
處分時間X2 處分半年X2=1年不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