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57119】評論
依據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增訂第873條之1規定,依第1項規定,當事人於抵押權設定契約中所約定之「流抵契約」,係屬有效,惟此約定未經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換言之,若該流抵契約未登記者,僅對契約當事人(抵押權人及抵押人)發生債權效力,若已登記者,則發生得對抗第三人之物權效力.故答案應修正為A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