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敬凱】評論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八條
【Even Hsu】評論
災害防救法 第7條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每五年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就相關減災、整備、災害應變、災後復原重建、科學研究成果、災害發生狀況、因應對策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 第8條#1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每二年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及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等,進行 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2 公共事業每二年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減災、整備、災害應變、災後復 原重建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 第9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