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yuan OwO】評論
我國倒閣與解散機制明訂於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Wendy】評論
所以(A)行政院院長剛上任一年內,立法院就可以對他提不信任案!?
【rj08070807】評論
題目是寫"對同一行政院院長"這也算是一種陷阱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