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甲向乙購買不動產,雙方雖未約定甲於何日給付剩餘款項,但於不動產移轉登記後甲卻遲未付款,乙得如何主張其權利?
(A)終止契約
(B)撤銷契約
(C)契約無效
(D)定期催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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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peipeipeipe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