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馨儀】評論
26 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Hans Kelsen)提出法位階理論,將法規範體系分為基本規範、一般規範與個別規範。下列那個選項,不屬於一般規範? (A)原住民族基本法(B)人民團體獎勵辦法(C)工會財務處理準則(D)國有公用房地使用契約公職◆公民- 102年 - 102年 地方五等 (其他類科)#13892
【吳育銓】評論
一、基本規範係最高位階之規範,為法秩序之最終效力根據,在國內法秩序中的基本規範就是憲法。二、一般規範指次於基本規範之規範,一般規範源自基本規範,同時為個別規範之效力依據,在國內法秩序中則為法律。此之法律,如係成文法,係指根據一定立法程序而制定、公布之法律,例如:民法、刑法等;如係不成文法,則係與成文法效力相同者,例如:習慣法、法理等。三、個別規範是基於一般規範之授權,針對具體個別情形而設立者。例如:私人間締結之契約或行政機關之行政行為、法院之裁判等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