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核准由總機構合併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者,其所有其他固定營業場所:
(A)仍應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及進項憑證
(B)仍應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但無須申報進項憑證
(C)仍應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進項憑證,但無須申報銷售額
(D)無須另行申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9577
統計:A(136),B(5),C(6),D(2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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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39 條 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核准由總機構合併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者,其所有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仍應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及進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