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公務員保障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服從義務有何內涵?
(A)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如認為該命令違法,可拒絕執行
(B)公務人員如認為長官於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違法,負報告之義務
(C)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仍有服從之義務
(D)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不論是否以書面下達,公務人員均應服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3122
統計:A(58),B(763),C(10),D(12),E(0)

用户評論

謝安安】評論

第 17 條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夢想起飛】評論

(A)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如認為該命令違法,可拒絕執行 負報告之義務(C)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仍有服從之義務 (D)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不論是否以書面下達,公務人員均應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