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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nis Jang】評論
(A)民法第92條第1項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C)(D)有效
【Lina Rain L】評論
A得撤銷
【hailyfish48】評論
對D仍有疑問,甲是先被送出國受訓,回國後才被要求服務兩年,否則須賠償受訓費用。甲並沒有再出國受訓前就對「服務兩年,否則賠償受訓費用」的約定有合意。雖然可能法律效果不是自始無效,還是想知道這樣的約定效力如何?
【mary71132】評論
回樓上雖然狀況不同,不過參考其他案例,該選項敘述可能有違勞基法,自始雖然並非無效,但於法院可能仍判無效,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