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下列何者並非我國刑事法上所規定,可用來替代刑罰的措施?
(A)社會勞動
(B)強制執行
(C)向被害人道歉
(D)易服勞役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0385
統計:A(5),B(51),C(3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考古學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是因為強制執行是民法的範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