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mee Kung】評論
第 75 條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第 103 條監察委員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執行業務。第 140 條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林良津】評論
(A)憲法第75條(B)憲法第140條
【Orangestar Wa】評論
第一百零三條監察委員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執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