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 司法院依職權訂定「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 執行職務之依據(B)上開注意要點不
【評論內容】(A) 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執行職務之依據J530解釋文(節錄)是司法院除大法官職掌司法解釋及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
【評論主題】20 甲診所與中央全民健康保險局締結「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嗣後因法定義務之違反遭主管機關停止特約。試問,依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此一「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A)觀念通知 (B)行政
【評論內容】「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6 司法院依職權訂定「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 執行職務之依據(B)上開注意要點不
【評論內容】(A) 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執行職務之依據J530解釋文(節錄)是司法院除大法官職掌司法解釋及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
【評論主題】20 甲診所與中央全民健康保險局締結「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嗣後因法定義務之違反遭主管機關停止特約。試問,依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此一「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A)觀念通知 (B)行政
【評論內容】「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6 司法院依職權訂定「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 執行職務之依據(B)上開注意要點不
【評論內容】(A) 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執行職務之依據J530解釋文(節錄)是司法院除大法官職掌司法解釋及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
【評論主題】交通部公路總局為辦理汽車年度檢驗,擬以公開競爭方式決定締約對象,且限定符合甲級汽車維修認證之車廠,方得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簽約辦理汽車檢驗。A 公司因資格不符,未獲准許參與投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評論內容】「A 公司因資格不符,未獲.....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0 甲診所與中央全民健康保險局締結「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嗣後因法定義務之違反遭主管機關停止特約。試問,依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此一「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A)觀念通知 (B)行政
【評論內容】「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24 下列何者不是憲法訴訟法規定的聲請程序類型? (A)機關爭議 (B)法令違憲之疑義 (C)行使職權,適用憲法之疑義 (D)裁判違憲之疑義
【評論內容】
(A) 機關爭議規定於憲法訴訟法第65-67條第 65 條國家最高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國家最高機關發生憲法上權限之爭議,經爭議之機關協商未果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前項聲請,應於爭議機關協商未果之日起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第一項爭議機關協商未果之事實,聲請機關應釋明之。
【評論主題】6 司法院依職權訂定「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 執行職務之依據(B)上開注意要點不
【評論內容】(A) 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執行職務之依據J530解釋文(節錄)是司法院除大法官職掌司法解釋及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
【評論主題】2 有關緊急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於發布命令後 10 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B)發布緊急命令屬總統之職權(C)緊急命令不得再授權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D)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評論內容】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評論主題】A 公司如經參與投標,並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簽約,執行汽車年度檢驗事務,經人檢舉有未依規定程序辦理汽車檢驗情事,交通部公路總局查證屬實後,乃通知 A 公司減少每日得驗車之數量。請問:核減驗車數量之法律性質
【評論內容】汽車年度檢驗事務為交通部公路總局委託A公司行使公權力,簽的是行政.....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依據黑堡學者思緹瑋絲(Stivers)的見解,政治與行政的關係是:(A)某些方面可以二分,某些方面無法二分 (B)截然二分 (C)純然混合 (D)權變性分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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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0關於地方行政機關人員受質詢或備詢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就中央對地方之補助款預算案,有至立法院受質詢之義務(B)除法律有明定外,無出席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C)地方首長與一級單位主管,就
【評論內容】
(C) 地方首長與一級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有受地方議會質詢之義務(D) 地方議會於業務質詢時,相關地方政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地方制度法 第 48 條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其質詢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業務質詢時,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評論主題】20 甲診所與中央全民健康保險局締結「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嗣後因法定義務之違反遭主管機關停止特約。試問,依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此一「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A)觀念通知 (B)行政
【評論內容】「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24 下列何者不是憲法訴訟法規定的聲請程序類型? (A)機關爭議 (B)法令違憲之疑義 (C)行使職權,適用憲法之疑義 (D)裁判違憲之疑義
【評論內容】
(A) 機關爭議規定於憲法訴訟法第65-67條第 65 條國家最高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國家最高機關發生憲法上權限之爭議,經爭議之機關協商未果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前項聲請,應於爭議機關協商未果之日起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第一項爭議機關協商未果之事實,聲請機關應釋明之。
【評論主題】6 司法院依職權訂定「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 執行職務之依據(B)上開注意要點不
【評論內容】(A) 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執行職務之依據J530解釋文(節錄)是司法院除大法官職掌司法解釋及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
【評論主題】2 有關緊急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於發布命令後 10 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B)發布緊急命令屬總統之職權(C)緊急命令不得再授權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D)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評論內容】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評論主題】3.依據黑堡學者思緹瑋絲(Stivers)的見解,政治與行政的關係是:(A)某些方面可以二分,某些方面無法二分 (B)截然二分 (C)純然混合 (D)權變性分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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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依據黑堡學者思緹瑋絲(Stivers)的見解,政治與行政的關係是:(A)某些方面可以二分,某些方面無法二分 (B)截然二分 (C)純然混合 (D)權變性分與合
【評論內容】而黑堡學者Camilla M. Stivers亦曾歸納黑堡宣言的重要主張(Stivers, 1996:268):第一,公共對話的觀念包含了自由和秩序二者的基本緊張關係;第二,施為觀點乃是對於某種型態之共識的反動;第三,對於過度依賴科技,諸如政策分析、計畫評估、以及決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甲向公務員乙表示,願以新臺幣10萬元之代價,換取乙將其主辦之工程招標底價洩漏給甲,乙答應後反悔未洩漏底標,將10萬元原封不動退回。依我國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應論以違背職務行為收受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刑法第 122 條公務員(收賄者)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於公務員(行賄者)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學說上指出,收賄罪的構成要件行為中,「要求」指公務員對相對人請求給付不正利益之表示,相對人是否有所認識或承諾在所不問;「期約」指行賄者與收賄者間有關於賄賂之合意,無關日後是否實際交付;「收受」則指實際收取或接受賄賂之行為。
【評論主題】10關於地方行政機關人員受質詢或備詢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就中央對地方之補助款預算案,有至立法院受質詢之義務(B)除法律有明定外,無出席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C)地方首長與一級單位主管,就
【評論內容】
(C) 地方首長與一級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有受地方議會質詢之義務(D) 地方議會於業務質詢時,相關地方政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地方制度法 第 48 條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其質詢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業務質詢時,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評論主題】12在公職人員選舉開票結束後,選務人員將票匭封緘。甲認選舉不公,撕去了票匭上的封條,被撕下的封條仍完好如初。甲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A)甲構成刑法第139條的除去封印罪(B)甲構成刑法第135條的妨害
【評論內容】※更新:考選部一開始答案公布為(A),9月更正答案答(D)給分。若甲於選務人員開票或將票匭封緘的過程中(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多所阻礙(施強暴脅迫),可能就會符合第135條妨礙公務罪之構成要件。刑法第 135 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刑法第139.....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 違反下列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何者無刑事責任?(A)雇主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B)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C)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
【評論內容】(A) 雇主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勞基法第5條、第75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B) 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勞基法第6條、第76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C)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仍強制其工作(勞基法第42條、第77條,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D) 女工在妊娠期間申請改調較為輕易之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6 有關法源的敘述,何者錯誤?(A)憲法、法律、行政命令、地方自治法規及條約,都屬於成文法源的範圍(B)習慣法與法理,屬於不成文法源之範圍(C)習慣必須經過法院裁判的援引跟認可,才能成為法源之一所稱
【評論內容】
沒有人覺得這題怪怪的嗎?(C)應該也是很明顯的錯誤才對。(C)習慣法成立的要件只有:1.多年社會之慣行2.法之確信3.法律未有明文規定之情形4.不得違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D)雖然刑法是習慣法禁止原則,但習慣法可以例外作為有利於行為人的認定依據(例如: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只是法理的部分是不是也能像習慣法一樣例外作為有利於行為人認定依據,可能要再進一步作確認。
【評論主題】11 關於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特別預算雖得於年度總預算案外提出,但行政院仍必須在編列三個月前,提出於立法院(B)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C)預算案無須
【評論內容】
(A)特別預算雖得於年度總預算案外提出,但行政院仍必須在編列三個月前,提出於立法院(通常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而提出,無法事先預知編列預算)預算法第 83 條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變。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第 84 條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B)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預算法第51條)(C)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憲法第58條第2項)(D)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憲法第59條)
【評論主題】7 依據公民投票法之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A)預算事項之複決 (B)立法原則之創制 (C)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D)法律之複決
【評論內容】公民投票法 第 2 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評論主題】20 甲診所與中央全民健康保險局締結「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嗣後因法定義務之違反遭主管機關停止特約。試問,依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此一「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A)觀念通知 (B)行政
【評論內容】「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28.依司法院釋字第 423 號解釋,空氣污染防制法上違規舉發通知書之內容,下列何者得作為行政處分定性之判斷標準?(A) 通知書非採用「處分書」之名稱(B)內容足以直接影響人民公法上權利義務(C)通知
【評論內容】釋字423理由書 我國現行行政訴訟制度以撤銷訴訟為主,得提起撤銷訴訟之事項則採概括條款之立法形式,凡人民對於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均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所謂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就特定具體之公法事件所為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為,不因其用語、形式以及是否有後續行為或記載不得聲明不服之文字而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下列對於一般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A)一般處分之相對人無須特定,只須可得確定(B)公物之設定與特別利用得以一般處分之方式為之(C)經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之一般處分得不記明理由(D)一般處分得以公
【評論內容】(B)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關於國家賠償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家賠償法所未規定之事項,應適用民法之相關規定(B)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C)依通常情形,或依所定之計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五條規定:「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另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是除特別法另有規定外,國家損害賠償之範圍包括所受.....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有關地方自治之監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中央法律牴觸者,由行政院予以函告無效 (B)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 29 條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評論主題】23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經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凡曾因同一法令受不利確 定終局裁判者,均得以該解釋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 (
【評論內容】
想更進一步了解J709、J725、J741(定期失效解釋聲請人與再審救濟)的來龍去脈可參考: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1674節錄文章部分內容:就當事人聲請再審救濟,原則上大法官解釋只會向後生效、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只有在大法官宣告法令違憲之後,後續的相關案件才不適用該法令,在此之前因為該法令而確定的案件,是不能翻案的。唯一的例外,是大法官解釋的聲請人,根據釋字第177號和185號解釋,大法官宣告某法規違憲而失效以後,解釋聲請人可以在他敗訴的案件(註一)中提起再審。
【評論主題】20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立法委員選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採單一選區制與比例代表制混合之兩票制,分別以區域候選人及政黨為投票對象 (B)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之選舉,依直轄市、
【評論內容】目前立委選制為2005年第七次修憲時確立,2008年起,113個立委席次分為區域立委73席、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34席,山地及平地原住民立委各3席、共6席。原住民選民有兩張立委票可以投,分別是原住民立委及不分區政黨票。不同於區域立委為單一選區,原住民立委部分是複數選區,選民依據其「山地」或「平地」身分,分別被歸在山地或平地選區,全國各地的票累積加總,前三高票者當選。資料來源:一次看懂原住民立委選舉制度:6席立委如何產生?為何分山地平地?蘭嶼是山原選區?
【評論主題】24 下列何者不是憲法訴訟法規定的聲請程序類型? (A)機關爭議 (B)法令違憲之疑義 (C)行使職權,適用憲法之疑義 (D)裁判違憲之疑義
【評論內容】
(A) 機關爭議規定於憲法訴訟法第65-67條第 65 條國家最高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國家最高機關發生憲法上權限之爭議,經爭議之機關協商未果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前項聲請,應於爭議機關協商未果之日起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第一項爭議機關協商未果之事實,聲請機關應釋明之。
【評論主題】8 人民團體法規定,特定職業團體之理事長,「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依司法院釋字第 733 號解釋,上述規定違反下列何項? (A)私法自治與平等原則 (
【評論內容】J733理由書(節錄)系爭規定強制規定「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致該團體理事長未能以直接選舉或由章程另定其他方式產生,已逾越達成系爭規定立法目的之必要。是系爭規定限制職業團體內部組織及事務之自主決定已逾必要程度,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18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雇主與勞工間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不得逾越合理範圍。下列何者非屬該合理範圍之應考量事項?(A)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B)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C)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第 15-1 條
【評論主題】32.當衝突雙方嫌隙很深,彼此無法信任時,最好使用何種解決衝突的方法?(A)工作輪調(B)會面與協商(C)官僚方法(D)第三者諮商
【評論內容】衝突的解決著眼於行為或態度的改變,前者較易進行,使衝突不再公開化或表面化,但仍會保有不喜歡對方的態度,因此要花較多的時間,以改變人員的態度。簡言之,行為是指外顯的行為;態度是指內隱的信念或價值。Eric H. Neilsen在〈理解與管理團體間的衝突〉論文中依據對行為或態度改變的程度,說明解決衝突的9個策略或方法(從行為至態度的強度依序排列下去)。1. 身體分離:是降低衝突的最快方法,雙方不再互動,但這只是暫時的解決,還要尋找比較長久之計,這是行為的改變而非彼此態度的改變。2. 官僚方法:即高層的管理以法規、規章與權威解決衝突問題或壓制衝突,其缺點是人員的態度並未改變,僅應付眼前問題。當人員無法分離時,...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行政訴訟管轄權之敘述,依現行有效之行政訴訟法規定,何者錯誤?(A)住在臺中的甲因全民健康保險拒絕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事件,以在臺北的中央健康保險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件甲得就近以臺中高
【評論內容】(B)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行政訴訟假處分的敘述,何者錯誤?(A)提起撤銷訴訟之原告,不得對於系爭行政處分聲請行政法院作出假處分之裁定(B)凡不能以本案訴訟達成救濟目的者,亦不得聲請假處分(C)行政法院得不待當事人聲請,
【評論內容】(C)假處分只有當事人能聲.....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經濟部訴願決定撤銷專利申請不成立之處分,A公司得循下列何項程序主張其權利?(A)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經濟部訴願決定之訴訟(B)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經濟部訴願決定違法之訴訟(C)向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
【評論內容】這題是題組,上下題題目搭配看才完整,以下為此題的上一題:A公司舉發 B 公司之專利案係沿用其已取得專利之技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乃審定 B 公司之專利申請不成立。B 公司不服,提起訴願,經濟部經重行委請專業機構鑑定,認 B 公司之專利申請,並未.....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 有關國家對人民工作權所為之差別待遇,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故意殺人等特定前科者不得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之規定,已逾越預防犯罪之必要程度,違反平等原則之要求(
【評論內容】(C) 由於應考人所接受之醫學教育與訓練有所不同,因此中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區分為高等考試與特種考試兩類,為合理差別待遇J682理由書(節錄)考試院依醫師法第三條規定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相關規定,將中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區分為高等考試與特種考試兩類,並因中醫師特種考試與高等考試兩類考試應考人所接受中醫學教育及訓練養成背景、基本學養等均有不同,為配合此一養成背景之差異,其考試規則有關及格方式、應試科目等之規定因而有所不同;且系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就中醫師特考應考人之專業科目中醫內科學成績必須滿五十五分,其餘專業科目均須滿四十五分之及格要求,亦為考試主管機關依法定程序...
【評論主題】6 司法院依職權訂定「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 執行職務之依據(B)上開注意要點不
【評論內容】(A) 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執行職務之依據J530解釋文(節錄)是司法院除大法官職掌司法解釋及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
【評論主題】2 有關緊急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於發布命令後 10 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B)發布緊急命令屬總統之職權(C)緊急命令不得再授權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D)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評論內容】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評論主題】3.依據黑堡學者思緹瑋絲(Stivers)的見解,政治與行政的關係是:(A)某些方面可以二分,某些方面無法二分 (B)截然二分 (C)純然混合 (D)權變性分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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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0關於地方行政機關人員受質詢或備詢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就中央對地方之補助款預算案,有至立法院受質詢之義務(B)除法律有明定外,無出席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C)地方首長與一級單位主管,就
【評論內容】
(C) 地方首長與一級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有受地方議會質詢之義務(D) 地方議會於業務質詢時,相關地方政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地方制度法 第 48 條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其質詢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業務質詢時,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評論主題】23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經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凡曾因同一法令受不利確 定終局裁判者,均得以該解釋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 (
【評論內容】
想更進一步了解J709、J725、J741(定期失效解釋聲請人與再審救濟)的來龍去脈可參考: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1674節錄文章部分內容:就當事人聲請再審救濟,原則上大法官解釋只會向後生效、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只有在大法官宣告法令違憲之後,後續的相關案件才不適用該法令,在此之前因為該法令而確定的案件,是不能翻案的。唯一的例外,是大法官解釋的聲請人,根據釋字第177號和185號解釋,大法官宣告某法規違憲而失效以後,解釋聲請人可以在他敗訴的案件(註一)中提起再審。
【評論主題】2 有關緊急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於發布命令後 10 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B)發布緊急命令屬總統之職權(C)緊急命令不得再授權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D)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評論內容】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評論主題】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黨應廣泛經營事業以求財政自主修改成為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黨應廣泛經營事業以求財政自主
【評論主題】3.依據黑堡學者思緹瑋絲(Stivers)的見解,政治與行政的關係是:(A)某些方面可以二分,某些方面無法二分 (B)截然二分 (C)純然混合 (D)權變性分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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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依據黑堡學者思緹瑋絲(Stivers)的見解,政治與行政的關係是:(A)某些方面可以二分,某些方面無法二分 (B)截然二分 (C)純然混合 (D)權變性分與合
【評論內容】而黑堡學者Camilla M. Stivers亦曾歸納黑堡宣言的重要主張(Stivers, 1996:268):第一,公共對話的觀念包含了自由和秩序二者的基本緊張關係;第二,施為觀點乃是對於某種型態之共識的反動;第三,對於過度依賴科技,諸如政策分析、計畫評估、以及決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7.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嗎?(A) 只能要求當事人提供,因為只與當事人有關(B)只能要求第三人提供,因為當事人提供之文書、資料或物品欠缺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40 條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甲向公務員乙表示,願以新臺幣10萬元之代價,換取乙將其主辦之工程招標底價洩漏給甲,乙答應後反悔未洩漏底標,將10萬元原封不動退回。依我國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應論以違背職務行為收受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刑法第 122 條公務員(收賄者)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於公務員(行賄者)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學說上指出,收賄罪的構成要件行為中,「要求」指公務員對相對人請求給付不正利益之表示,相對人是否有所認識或承諾在所不問;「期約」指行賄者與收賄者間有關於賄賂之合意,無關日後是否實際交付;「收受」則指實際收取或接受賄賂之行為。
【評論主題】10關於地方行政機關人員受質詢或備詢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就中央對地方之補助款預算案,有至立法院受質詢之義務(B)除法律有明定外,無出席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C)地方首長與一級單位主管,就
【評論內容】
(C) 地方首長與一級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有受地方議會質詢之義務(D) 地方議會於業務質詢時,相關地方政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地方制度法 第 48 條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其質詢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業務質詢時,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評論主題】16 有關法源的敘述,何者錯誤?(A)憲法、法律、行政命令、地方自治法規及條約,都屬於成文法源的範圍(B)習慣法與法理,屬於不成文法源之範圍(C)習慣必須經過法院裁判的援引跟認可,才能成為法源之一所稱
【評論內容】
沒有人覺得這題怪怪的嗎?(C)應該也是很明顯的錯誤才對。(C)習慣法成立的要件只有:1.多年社會之慣行2.法之確信3.法律未有明文規定之情形4.不得違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D)雖然刑法是習慣法禁止原則,但習慣法可以例外作為有利於行為人的認定依據(例如: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只是法理的部分是不是也能像習慣法一樣例外作為有利於行為人認定依據,可能要再進一步作確認。
【評論主題】11 關於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特別預算雖得於年度總預算案外提出,但行政院仍必須在編列三個月前,提出於立法院(B)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C)預算案無須
【評論內容】
(A)特別預算雖得於年度總預算案外提出,但行政院仍必須在編列三個月前,提出於立法院(通常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而提出,無法事先預知編列預算)預算法第 83 條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變。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第 84 條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B)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預算法第51條)(C)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憲法第58條第2項)(D)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憲法第59條)
【評論主題】25 違反下列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何者無刑事責任?(A)雇主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B)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C)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
【評論內容】(A) 雇主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勞基法第5條、第75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B) 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勞基法第6條、第76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C)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仍強制其工作(勞基法第42條、第77條,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D) 女工在妊娠期間申請改調較為輕易之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 依據公民投票法之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A)預算事項之複決 (B)立法原則之創制 (C)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D)法律之複決
【評論內容】公民投票法 第 2 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評論主題】20 甲診所與中央全民健康保險局締結「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嗣後因法定義務之違反遭主管機關停止特約。試問,依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此一「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A)觀念通知 (B)行政
【評論內容】「停止特約」行為之法律性質→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28.依司法院釋字第 423 號解釋,空氣污染防制法上違規舉發通知書之內容,下列何者得作為行政處分定性之判斷標準?(A) 通知書非採用「處分書」之名稱(B)內容足以直接影響人民公法上權利義務(C)通知
【評論內容】釋字423理由書 我國現行行政訴訟制度以撤銷訴訟為主,得提起撤銷訴訟之事項則採概括條款之立法形式,凡人民對於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均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所謂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就特定具體之公法事件所為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為,不因其用語、形式以及是否有後續行為或記載不得聲明不服之文字而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下列對於一般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A)一般處分之相對人無須特定,只須可得確定(B)公物之設定與特別利用得以一般處分之方式為之(C)經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之一般處分得不記明理由(D)一般處分得以公
【評論內容】(B)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關於國家賠償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家賠償法所未規定之事項,應適用民法之相關規定(B)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C)依通常情形,或依所定之計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五條規定:「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另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是除特別法另有規定外,國家損害賠償之範圍包括所受.....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經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凡曾因同一法令受不利確 定終局裁判者,均得以該解釋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 (
【評論內容】
想更進一步了解J709、J725、J741(定期失效解釋聲請人與再審救濟)的來龍去脈可參考: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1674節錄文章部分內容:就當事人聲請再審救濟,原則上大法官解釋只會向後生效、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只有在大法官宣告法令違憲之後,後續的相關案件才不適用該法令,在此之前因為該法令而確定的案件,是不能翻案的。唯一的例外,是大法官解釋的聲請人,根據釋字第177號和185號解釋,大法官宣告某法規違憲而失效以後,解釋聲請人可以在他敗訴的案件(註一)中提起再審。
【評論主題】8 人民團體法規定,特定職業團體之理事長,「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依司法院釋字第 733 號解釋,上述規定違反下列何項? (A)私法自治與平等原則 (
【評論內容】J733理由書(節錄)系爭規定強制規定「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致該團體理事長未能以直接選舉或由章程另定其他方式產生,已逾越達成系爭規定立法目的之必要。是系爭規定限制職業團體內部組織及事務之自主決定已逾必要程度,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2 有關緊急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於發布命令後 10 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B)發布緊急命令屬總統之職權(C)緊急命令不得再授權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D)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評論內容】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評論主題】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黨應廣泛經營事業以求財政自主修改成為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黨應廣泛經營事業以求財政自主
【評論主題】30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有關地方自治之監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中央法律牴觸者,由行政院予以函告無效 (B)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 29 條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評論主題】23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經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凡曾因同一法令受不利確 定終局裁判者,均得以該解釋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 (
【評論內容】
想更進一步了解J709、J725、J741(定期失效解釋聲請人與再審救濟)的來龍去脈可參考: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1674節錄文章部分內容:就當事人聲請再審救濟,原則上大法官解釋只會向後生效、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只有在大法官宣告法令違憲之後,後續的相關案件才不適用該法令,在此之前因為該法令而確定的案件,是不能翻案的。唯一的例外,是大法官解釋的聲請人,根據釋字第177號和185號解釋,大法官宣告某法規違憲而失效以後,解釋聲請人可以在他敗訴的案件(註一)中提起再審。
【評論主題】24 下列何者不是憲法訴訟法規定的聲請程序類型? (A)機關爭議 (B)法令違憲之疑義 (C)行使職權,適用憲法之疑義 (D)裁判違憲之疑義
【評論內容】
(A) 機關爭議規定於憲法訴訟法第65-67條第 65 條國家最高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國家最高機關發生憲法上權限之爭議,經爭議之機關協商未果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前項聲請,應於爭議機關協商未果之日起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第一項爭議機關協商未果之事實,聲請機關應釋明之。
【評論主題】20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立法委員選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採單一選區制與比例代表制混合之兩票制,分別以區域候選人及政黨為投票對象 (B)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之選舉,依直轄市、
【評論內容】目前立委選制為2005年第七次修憲時確立,2008年起,113個立委席次分為區域立委73席、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34席,山地及平地原住民立委各3席、共6席。原住民選民有兩張立委票可以投,分別是原住民立委及不分區政黨票。不同於區域立委為單一選區,原住民立委部分是複數選區,選民依據其「山地」或「平地」身分,分別被歸在山地或平地選區,全國各地的票累積加總,前三高票者當選。資料來源:一次看懂原住民立委選舉制度:6席立委如何產生?為何分山地平地?蘭嶼是山原選區?
【評論主題】8 人民團體法規定,特定職業團體之理事長,「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依司法院釋字第 733 號解釋,上述規定違反下列何項? (A)私法自治與平等原則 (
【評論內容】J733理由書(節錄)系爭規定強制規定「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致該團體理事長未能以直接選舉或由章程另定其他方式產生,已逾越達成系爭規定立法目的之必要。是系爭規定限制職業團體內部組織及事務之自主決定已逾必要程度,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18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雇主與勞工間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不得逾越合理範圍。下列何者非屬該合理範圍之應考量事項?(A)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B)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C)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第 15-1 條
【評論主題】32.當衝突雙方嫌隙很深,彼此無法信任時,最好使用何種解決衝突的方法?(A)工作輪調(B)會面與協商(C)官僚方法(D)第三者諮商
【評論內容】衝突的解決著眼於行為或態度的改變,前者較易進行,使衝突不再公開化或表面化,但仍會保有不喜歡對方的態度,因此要花較多的時間,以改變人員的態度。簡言之,行為是指外顯的行為;態度是指內隱的信念或價值。Eric H. Neilsen在〈理解與管理團體間的衝突〉論文中依據對行為或態度改變的程度,說明解決衝突的9個策略或方法(從行為至態度的強度依序排列下去)。1. 身體分離:是降低衝突的最快方法,雙方不再互動,但這只是暫時的解決,還要尋找比較長久之計,這是行為的改變而非彼此態度的改變。2. 官僚方法:即高層的管理以法規、規章與權威解決衝突問題或壓制衝突,其缺點是人員的態度並未改變,僅應付眼前問題。當人員無法分離時,...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行政訴訟管轄權之敘述,依現行有效之行政訴訟法規定,何者錯誤?(A)住在臺中的甲因全民健康保險拒絕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事件,以在臺北的中央健康保險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件甲得就近以臺中高
【評論內容】(B)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行政訴訟假處分的敘述,何者錯誤?(A)提起撤銷訴訟之原告,不得對於系爭行政處分聲請行政法院作出假處分之裁定(B)凡不能以本案訴訟達成救濟目的者,亦不得聲請假處分(C)行政法院得不待當事人聲請,
【評論內容】(C)假處分只有當事人能聲.....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經濟部訴願決定撤銷專利申請不成立之處分,A公司得循下列何項程序主張其權利?(A)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經濟部訴願決定之訴訟(B)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經濟部訴願決定違法之訴訟(C)向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
【評論內容】這題是題組,上下題題目搭配看才完整,以下為此題的上一題:A公司舉發 B 公司之專利案係沿用其已取得專利之技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乃審定 B 公司之專利申請不成立。B 公司不服,提起訴願,經濟部經重行委請專業機構鑑定,認 B 公司之專利申請,並未.....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A 公司如經參與投標,並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簽約,執行汽車年度檢驗事務,經人檢舉有未依規定程序辦理汽車檢驗情事,交通部公路總局查證屬實後,乃通知 A 公司減少每日得驗車之數量。請問:核減驗車數量之法律性質
【評論內容】汽車年度檢驗事務為交通部公路總局委託A公司行使公權力,簽的是行政.....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交通部公路總局為辦理汽車年度檢驗,擬以公開競爭方式決定締約對象,且限定符合甲級汽車維修認證之車廠,方得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簽約辦理汽車檢驗。A 公司因資格不符,未獲准許參與投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評論內容】「A 公司因資格不符,未獲.....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 有關國家對人民工作權所為之差別待遇,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故意殺人等特定前科者不得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之規定,已逾越預防犯罪之必要程度,違反平等原則之要求(
【評論內容】(C) 由於應考人所接受之醫學教育與訓練有所不同,因此中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區分為高等考試與特種考試兩類,為合理差別待遇J682理由書(節錄)考試院依醫師法第三條規定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相關規定,將中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區分為高等考試與特種考試兩類,並因中醫師特種考試與高等考試兩類考試應考人所接受中醫學教育及訓練養成背景、基本學養等均有不同,為配合此一養成背景之差異,其考試規則有關及格方式、應試科目等之規定因而有所不同;且系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就中醫師特考應考人之專業科目中醫內科學成績必須滿五十五分,其餘專業科目均須滿四十五分之及格要求,亦為考試主管機關依法定程序...
【評論主題】6 司法院依職權訂定「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 執行職務之依據(B)上開注意要點不
【評論內容】(A) 司法院係立於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發布上開注意要點,以作為法官執行職務之依據J530解釋文(節錄)是司法院除大法官職掌司法解釋及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
【評論主題】2 有關緊急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於發布命令後 10 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B)發布緊急命令屬總統之職權(C)緊急命令不得再授權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D)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評論內容】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評論主題】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黨應廣泛經營事業以求財政自主修改成為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黨應廣泛經營事業以求財政自主
【評論主題】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黨應廣泛經營事業以求財政自主修改成為20 依憲法學理論,下列有關政黨之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以爭取政治權力為目的(B)政黨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C)政黨之基本功能在輔助民意之凝聚與判斷,並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之建構(D)政黨應廣泛經營事業以求財政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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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9 依司法院釋字第 419 號解釋,關於副總統地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副總統於備位之餘擔任若干臨時性或禮儀性之任務,可視為副總統有襄助總統之法定職權(B)副總統不能與總統共同行使元首職權,亦不能
【評論內容】
J419理由書(節錄)(A) 副總統於備位之餘擔任若干臨時性或禮儀性之任務,皆非可視為副總統有襄助總統之法定職權(C) 副總統之備位具有維繫國家元首不能一日或缺之憲法功能 副總統地位崇隆,在政治上自有其影響力,但憲法上並無具體職權,已如前述。在未依憲法繼任總統或代行總統職權時,若行使任何屬於總統之憲法上權力,即屬於法無據。與一般行政機關之副首長依成文或不成文規範,當然有輔助該機關首長處理事務者不能同日而語。實際上,我國亦從無副總統在總統未缺位或不能視事時,經授權行使憲法第三十五條至第四十四條或其他憲法上明定屬於總統之權限。副總統在備位之餘雖不免基於總統之信任關係,擔任若干臨時性或禮儀性之任務,但皆非可視...
【評論主題】19 司法院釋字第 728 號解釋認為「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之規定未違背憲法性別平等之意旨,下列何者非此號解釋文所採之原則?(A)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B)比例原則
【評論內容】J728理由書(節錄) 祭祀公業係由設立人捐助財產,以祭祀祖先或其他享祀人為目的之團體(祭祀公業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參照)。其設立及存續,涉及設立人及其子孫之結社自由、財產權與契約自由。系爭規定雖因相關規約依循傳統之宗族觀念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派下員,多數情形致女子不得為派下員,實質上形成差別待遇,惟系爭規定形式上既未以性別作為認定派下員之標準,且其目的在於維護法秩序之安定及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況相關規約係設立人及其子孫所為之私法上結社及財產處分行為,基於憲法第十四條保障結社自由、第十五條保障財產權及第二十二條保障契約自由及私法自治,原則上應予以尊重。是系爭規定實質上縱形成差別待遇,惟並非恣...
【評論主題】5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認為子女獲知其血統來源之權利受憲法保障,並曾在其解釋理由書中援引下列那個國際公約,支持上述結論?(A)兒童權利公約 (B)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C)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D
【評論內容】J587理由書(節錄) 子女有獲知其血統來源之權利,為聯合國一九九0年九月二日生效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第七條第一項所揭櫫...
【評論主題】2 教育部對於國立大學自治之監督根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限以法律為依據 (B)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 (C)應有法律或職權訂定之行政規則為依據 (D)國立大學為教育部之下級機關,監督
【評論內容】
這一題我也有疑問...不是絕對法律保留?
J563解釋文(節錄) 憲法第十一條之講學自由賦予大學教學、研究與學習之自由,並於直接關涉教學、研究之學術事項,享有自治權。國家對於大學之監督,依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應以法律為之,惟仍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是立法機關不得任意以法律強制大學設置特定之單位,致侵害大學之內部組織自主權;行政機關亦不得以命令干預大學教學之內容及課程之訂定,而妨礙教學、研究之自由,立法及行政措施之規範密度,於大學自治範圍內,均應受適度之限制(參照本院釋字第三八0號及第四五0號解釋)。...
【評論主題】22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職權不包括下列何者?(A)非訟事件之審理(B)公務員懲處之復審事件(C)本於司法行政監督權而發布命令(D)本於司法自主性而就審理事項發布規則
【評論內容】
(B) 公務員懲處之復審事件(屬考試院所屬之保訓會職權)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4 條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本法所定復審、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公務人員提起之復審、再申訴事件(以下簡稱保障事件),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審議決定。保障事件審議規則,由考試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