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司法院釋字第 419 號解釋,關於副總統地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副總統於備位之餘擔任若干臨時性或禮儀性之任務,可視為副總統有襄助總統之法定職權
(B)副總統不能與總統共同行使元首職權,亦不能分享元首特權
(C)副總統之備位具有維繫國家元首不能一日或缺之憲法功能
(D)在法定職權上,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並無分工之關係,亦無任何制衡作用或利益衝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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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釋字第419號 理由書(A)副總統在備位...

教育行政111】評論

雖然副總統於備位之餘擔任若干臨時性或禮儀...

Aimee Kung】評論

J419理由書(節錄)(A) 副總統於備位之餘擔任若干臨時性或禮儀性之任務,皆非可視為副總統有襄助總統之法定職權(C) 副總統之備位具有維繫國家元首不能一日或缺之憲法功能  副總統地位崇隆,在政治上自有其影響力,但憲法上並無具體職權,已如前述。在未依憲法繼任總統或代行總統職權時,若行使任何屬於總統之憲法上權力,即屬於法無據。與一般行政機關之副首長依成文或不成文規範,當然有輔助該機關首長處理事務者不能同日而語。實際上,我國亦從無副總統在總統未缺位或不能視事時,經授權行使憲法第三十五條至第四十四條或其他憲法上明定屬於總統之權限。副總統在備位之餘雖不免基於總統之信任關係,擔任若干臨時性或禮儀性之任務,但皆非可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