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ww】評論
法源位階理論中, 有關法規之效力,以上位...
【一定成功】評論
憲法:包含增修條文在內,為國家最高規範,根據憲法第171條與172條,任何法律、命令皆不得與其相牴觸。法令:居憲法之下,包括法律、命令、行政規則與函釋,分上位階與下位階,前者泛指法律(法、規、條例、通則);後者則為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緊急命令:憲法特別規範緊急命令制度,顧名思義,由於是緊急情況,所以來不及走立法機關的程序,為避免緩不濟急的情況,會直接由行政機關頒布「緊急命令」,事後再讓立法院追認其效力。雖名稱為緊急命令,位階卻同於法律,多涉及人民權利與義務,例如:921震災緊急命令。命令:居法律之下,由各有權機關的職權所發布,加以規範事務。分「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兩...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 上下位法規範之適用:1、有相牴觸時:優先適用上位法規範 ➜ 效力優先原則
【WEI JIUN】評論
位階 : 緊急命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