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關於法源之位階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地方自治條例效力優先於中央法規命令
(B)緊急命令不得牴觸法律
(C)法適用機關應優先適用下位階法源
(D)普通法規定優於特別法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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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y.ww】評論

法源位階理論中, 有關法規之效力,以上位...

一定成功】評論

憲法:包含增修條文在內,為國家最高規範,根據憲法第171條與172條,任何法律、命令皆不得與其相牴觸。法令:居憲法之下,包括法律、命令、行政規則與函釋,分上位階與下位階,前者泛指法律(法、規、條例、通則);後者則為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緊急命令:憲法特別規範緊急命令制度,顧名思義,由於是緊急情況,所以來不及走立法機關的程序,為避免緩不濟急的情況,會直接由行政機關頒布「緊急命令」,事後再讓立法院追認其效力。雖名稱為緊急命令,位階卻同於法律,多涉及人民權利與義務,例如:921震災緊急命令。命令:居法律之下,由各有權機關的職權所發布,加以規範事務。分「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兩...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 上下位法規範之適用:1、有相牴觸時:優先適用上位法規範 ➜ 效力優先原則

WEI JIUN】評論

位階 : 緊急命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