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行政訴訟管轄權之敘述,依現行有效之行政訴訟法規定,何者錯誤?
(A)住在臺中的甲因全民健康保險拒絕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事件,以在臺北的中央健康保險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件甲得就近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B)住在臺南的乙擁有一筆位於臺中市的土地,乙不服內政部所為該筆土地之徵收處分欲提起撤銷訴訟,本案件得以被告機關所在地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C)丙服務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位於臺北市),但被派駐在高雄市服務,若丙因職務關係與該局有所爭執欲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亦得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D)丁向被告機關所在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即使被告機關其後搬遷至高雄市,亦不影響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於本案之管轄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7872
統計:A(174),B(984),C(107),D(1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訴願

用户評論

【用戶】zackfair2009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5-1 條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所以選項C為正確。第 17 條 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所以 選項D正確。第15-2條 公法上保險事件涉訟,有以被就原之適用。選項A正確。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B)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用戶】sarachyu1234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B)住在臺南的乙擁有一筆位於臺中市的土地,乙不服內政部所為該筆土地之徵收處分欲提起撤銷訴訟,本案件得以被告機關所在地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以不動產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要改成台中,對嗎?)

【用戶】zackfair2009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5-1 條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所以選項C為正確。 第 17 條行政法.....看完整詳解

【用戶】Aimee Kung 2.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B)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用戶】夢想起飛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整理一下好背!!(A)住在臺中的甲因全民...

【用戶】sarachyu1234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B)住在臺南的乙擁有一筆位於臺中市的土地,乙不服內政部所為該筆土地之徵收處分欲提起撤銷訴訟,本案件得以被告機關所在地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以不動產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要改成台中,對嗎?)

【用戶】zackfair2009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5-1 條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所以選項C為正確。 第 17 條行政法.....看完整詳解

【用戶】Aimee Kung 2.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B)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用戶】夢想起飛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整理一下好背!!(A)住在臺中的甲因全民...

【用戶】sarachyu1234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B)住在臺南的乙擁有一筆位於臺中市的土地,乙不服內政部所為該筆土地之徵收處分欲提起撤銷訴訟,本案件得以被告機關所在地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以不動產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為管轄法院 (要改成台中,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