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尼雅】評論
綜合最佳+1F(1)傳統精英系統→沙烏地阿拉伯、伊朗統治菁英長期建立的社會系統擁有權力地位。強調君主、貴族的地位繼承,宗教的合法化。 (2)個人型官僚精英系統→利比亞〜格達費、甘比亞〜賈梅基本特徵為「強人統治」,國家領袖常是軍事強人經政變取得政權。領導者會確保重要政府職位,並分配給最可依賴且熱切的支持者。(分贓制) (3)聯盟形官僚精英體制→緬甸(東南亞國家) 一群人組成團體執行政治領導,稱之為 「團合主義體制(corporatistregime)」。領導者追求成為該聯盟的超群職位,但常出現[軍人干政]。
【Judal】評論
以政治學的角度看聯盟型官僚,最後不是有可能變成寡頭組織嗎?
【derek801204】評論
聯盟官僚菁英系統的敘述: (A)強調一群人之「集體領導」 (B)聯盟體之成員強調聯盟性而非層級節制 (C)權力基礎多來自於一群人組成團體執行政治領導(D)緬甸是屬於這種體制的國家(東南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