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ch】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5條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庫洛洛.魯西魯】評論
已經修法囉工作65%、操行15%、學識10%、才能10%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 操行(15%)、工作(65%)、才能(10%)、學識(10%)。口訣=操作才學「學歷」≠「學識」「品德」=「操行」《公務人員任用法》→ 體格、經驗、才能、學識。 口訣=體驗才學
【Chiu】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學識、才能、體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