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在公職人員選舉開票結束後,選務人員將票匭封緘。甲認選舉不公,撕去了票匭上的封條,被撕下的封條仍完好如初。甲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
(A)甲構成刑法第139條的除去封印罪
(B)甲構成刑法第135條的妨害公務罪
(C)甲構成刑法第140條的侮辱公務員罪
(D)甲不構成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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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劉也的椰汁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答案是d?
【用戶】jjwa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請問:甲不構成犯罪 是因為選舉開票結束後?還是,被撕下的封條仍完好如初?
【用戶】劉也的椰汁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答案是d?
【用戶】jjwa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請問:甲不構成犯罪 是因為選舉開票結束後?還是,被撕下的封條仍完好如初?
【用戶】Aimee Kung 2.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更新:考選部一開始答案公布為(A),9月更正答案答(D)給分。若甲於選務人員開票或將票匭封緘的過程中(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多所阻礙(施強暴脅迫),可能就會符合第135條妨礙公務罪之構成要件。刑法第 135 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刑法第139.....看完整詳解
【用戶】劉也的椰汁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為什麼答案是d?
【用戶】jjwa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請問:甲不構成犯罪 是因為選舉開票結束後?還是,被撕下的封條仍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