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有關公職人員之選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經登記為候選人者,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
(B)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之保證金,由登記之政黨繳納
(C)政黨推薦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候選人,無須為該政黨黨員
(D)廣播電視事業應無償提供時段供登記之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A)第 31 條經...

【用戶】藍蕾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黃珊珊選北市長是無黨籍,名眾黨推薦題目好像沒有指定立法委員選舉

【用戶】r08a41018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有關公職人員之選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1項: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B) 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之保證金,由登記之政黨繳納同法第32條: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之保證金,依公告數額,由登記之政黨按登記人數繳納。(C) 政黨推薦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候選人,無須為該政黨黨員同法第28條第1項:依法設立之政黨,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D) 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應無償提供時段供登記之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同法第49條第1項: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供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案之宣傳,並應為公正、公平之對待。

【用戶】^_^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選罷法 31 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B)選罷法32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之保證金,依公告數額,由登記之政黨按登記人數繳納。(C)選罷法第28條第1項依法設立之政黨,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檢附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於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內,向選舉委員會辦理登記。(D)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9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並應為公正、公平之對待。公共廣播電視台及非營利之廣播電台、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台不得播送競選宣傳廣告。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相關議題之新聞報導或邀請候選人參加節目,應為公正、公平之處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廣播電視事業有違反前三項規定之情事者,任何人得於播出後一個月內,檢具錄影帶、錄音帶等具體事證,向選舉委員會舉發。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A)第 31 條經...

【用戶】藍蕾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黃珊珊選北市長是無黨籍,名眾黨推薦題目好像沒有指定立法委員選舉

【用戶】r08a41018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有關公職人員之選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1項: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B) 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之保證金,由登記之政黨繳納同法第32條: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之保證金,依公告數額,由登記之政黨按登記人數繳納。(C) 政黨推薦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候選人,無須為該政黨黨員同法第28條第1項:依法設立之政黨,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D) 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應無償提供時段供登記之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同法第49條第1項: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供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案之宣傳,並應為公正、公平之對待。

【用戶】^_^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選罷法 31 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B)選罷法32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之保證金,依公告數額,由登記之政黨按登記人數繳納。(C)選罷法第28條第1項依法設立之政黨,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檢附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於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內,向選舉委員會辦理登記。(D)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9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並應為公正、公平之對待。公共廣播電視台及非營利之廣播電台、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台不得播送競選宣傳廣告。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相關議題之新聞報導或邀請候選人參加節目,應為公正、公平之處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廣播電視事業有違反前三項規定之情事者,任何人得於播出後一個月內,檢具錄影帶、錄音帶等具體事證,向選舉委員會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