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土地法第 104 條有關基地出賣時,何者無優先購買權:
(A)典權人
(B)地上權人
(C)抵押權人
(D)承租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8432
統計:A(16),B(14),C(487),D(38),E(0)

用户評論

凌興泓】評論

第 104 條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前項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棄。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