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吳宥萱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51條 自助行為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壞賠償之責。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不能算自助行為的原因為:依法規定須情事急迫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機關援助:例如債務人攜帶財產於機場,將搭機逃往國外,為債權人遇見,將債務人截留或扣押其行理。而上述題目中小李並無逃往國外之情事,小王應向法院聲請民事訴訟以為解決之道。小王逕將小李家中電器及家具搬走,就可能構成刑法上的搶奪、強盜或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