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下列有關國民中小學學生獎懲與申訴,哪一項敘述是正確的?
(A)各國民中小學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
(B)學生對學校違法或不當措施,雖無損害其權益,均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
(C)國民中小學班級數在12 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D)各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58974
統計:A(88),B(54),C(98),D(33),E(0)

用户評論

【用戶】Li-Shueh Ya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國民教育法 第 20-1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 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得向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學校班級數在12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1/5相關規定,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Li-Shueh Ya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國民教育法 第 20-1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 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得向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學校班級數在12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1/5相關規定,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