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arX_L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第15-2條規定
【用戶】108消防小考生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 15-2 條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備置下列資料,並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一、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二、容器管理資料。三、用戶資料。四、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業者灌裝證明資料。五、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六、用戶安全檢查資料。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證明文件。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料。前項資料,零售業者應至少保存二年,以備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