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通訊監察與通聯分析乃現代偵查犯罪之利器,下列哪些敘述是正確的?(1)通訊監察書無論是在偵查中或審判中均由法官核發(2)通訊監察結束時,除認有妨害監察目的之虞或不能通知者外,應由執行通訊監察機關通知受監察人(3)基地台通聯紀錄乃雙向紀錄,其具有通聯紀錄類別中最完整的資料(4)序號通聯紀錄乃單向紀錄,其係以SIM卡序號所調閱的通聯紀錄(5)通聯資料包含以下內容:通話類型與時間、發話方與受話方號碼、手機序號、基地台編號與位址
(A)2○3○5
(B)○2○4○5
(C)○3○4○5
(D)○1○2○4
(E)○1○3○5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適中0.475309
統計:A(10),B(10),C(4),D(26),E(77)

用户評論

vivamoschino】評論

序號指手機的imei碼吧

Jacky Tong】評論

請問2錯在哪?

諸羅香腸】評論

2選項:依通保防法15條第一項通知受監察人機關為法院

Peter】評論

(D)手機序號IMEI碼

上榜好運吉】評論

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依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以書面記載第十一條之事項,並敘明理由、檢附相關文件,聲請該管法院核發;檢察官受理申請案件,應於二小時內核復。如案情複雜,得經檢察長同意延長二小時。法院於接獲檢察官核轉受理申請案件,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核復。審判中由法官依職權核發。法官並得於通訊監察書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