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機關辦理巨額以上之財物採購,由於採購數量龐大,宜與多家廠商訂約,機關宜以下列何種方式辦理採購?
(A)共同供應契約
(B)複數決標
(C)共同投標
(D)統包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4,B:18,C:4,D:3,E:0

難度:計算中

用户評論

Shuan】評論

複數決標之決標方式及適用情形?機關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複數決標之方式,應於招標文件中公告保留採購項目(例如分項決標)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例如明定廠商最低報售數量或最高報售數量),常適用於所採購物品項目繁多(如醫療用品)或數量龐大非一家廠商可提供或為分散貨源(如台電購煤)之採購。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五條已有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