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請詳述電子檔案技術鑑定的內涵,可就鑑定時機、人員、項目、程序、相關規範文件,分別說明並適度舉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90166
統計:A(324),B(169),C(65),D(103),E(0)

用户評論

高小夢】評論

第5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第76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身心障礙服務業務人員,知悉身心障礙者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村(里)長及其他任何人知悉身心障礙者有前條情形者,得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第84條 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聲請法院同意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擔任輔佐人。

Amoon】評論

題目還真長XD

蒲公英】評論

15題~40題 題號對不起來 少15題?!

莊福元】評論

要智能障礙的,才可以當輔佐人,其他障別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