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一題:A以新台幣五千萬元向B購買一間位於台北市大安區之房屋X。A為了享受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事先與其外甥C口頭約定,將借用C之名義買房登記為自用住宅,而後與B約定直接將該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C名下,並完成登記。依約定由A自己管理、使用、處分X屋。某日,C趁A出國旅遊一個月期間,擅自將X屋出售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予明知有該借名登記情形之第三人D,請附理由說明:
【題組】(一)A、C間借名約定之效力如何?【20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由未分類 移到 公職►財稅行政►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