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系爭專利:一種茶杯,具有一杯體及一結合於該杯體上之握把,握把內側係呈波浪狀,其特徵在於:該杯體係以 A 材料壓鑄而成。舉發證據:與系爭專利之形狀、構造完全相同,唯一差異處在於舉發證據杯體係以 B 材料壓鑄而成,惟此材料相異並未改變或影響整體結構特徵。在系爭專利為一新型專利,舉發人以系爭專利違反新型定義、不具新穎性及不具進步性作為舉發理由之條件下,對此舉發案審查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將因違反新型定義,審定舉發成立
(B)將因不具新穎性,審定舉發成立
(C)將因不具進步性,審定舉發成立
(D)須再論究材料 A 與 B 間之置換,是否為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術所能輕易完成。如是,該系爭專利不具進步性。反之,則該系爭專利具進步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2),C(4),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