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民95)規定,下列哪幾類優異學生之鑑定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ㄅ)一般智能(ㄆ)學術性向(ㄇ)藝術才能(ㄈ)創造能力(ㄉ)領導能力(ㄊ)其他特殊才能
(A)ㄅㄆㄊ
(B)ㄇㄈ
(C)ㄅㄆ
(D)ㄆㄇ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4822
統計:A(65),B(11),C(1106),D(5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學習障礙的定義、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民95修正)、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評量

用户評論

Neko Kudo】評論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鑑定基準第二條各類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負責相關事宜。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應採多元評量之原則,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評量、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手冊記載蒐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其評量之實施應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