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觀光旅館業得附設會議場所及商店
(B)觀光產業之綜合開發計畫,由觀光局擬訂,報交通部核定
(C)旅行業區分為綜合、甲種及乙種
(D)為維護風景特定區內自然及文化資源之完整,在該區域內之任何設施計畫,均應徵得該管主管機關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6138
統計:A(62),B(107),C(6),D(14),E(0)

用户評論

柯文容】評論

B= 觀光產業之綜合開發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古美門研介】評論

第 22 條觀光旅館業業務範圍如下:一、客房出租。二、附設餐飲、會議場所、休閒場所及商店之經營。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與觀光旅館有關之業務。主管機關為維護觀光旅館旅宿之安寧,得會商相關機關訂定有關之規定。 第 7 條  觀光產業之綜合開發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各級主管機關,為執行前項計畫所採行之必要措施,有關機關應協助與配合。第 3 條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27 條旅行業業務範圍如下:一、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二、接受旅客委託代辦出、入國境及簽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