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若維持我國現行「雙首長制」的憲政架構下,下列何者有助於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系?甲、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決制」乙、立法院擁有「閣揆任命同意權」丙、總統與立法院之「行政權換軌制」丁、立法院採「政黨協商制」
(A)甲乙
(B) 乙丙
(C)丙丁
(D)甲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7047
統計:A(24),B(94),C(19),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632579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

【用戶】Peja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英國內閣制、美國總統制、法國雙首長制與我國現制的比較內閣制(英國)總統制(美國)雙首長制(法國)我國現制虛位元首實權元首元首有部份實權元首有部份實權行政權屬於首相,但首相與其他閣員並無明確的上下主從關係。行政權屬於總統。行政部門所有官員皆對總統負責。總統對人民負責。總統主導重大決策及軍事外交等對外事務,為部長會議主席;總理主管一般行政及內政經濟教育等日常政務。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重大事項在行政院會議中議決,而總統不能參加行政院會議。首相由元首任命,通常是國會多數黨聯盟領袖(英國)。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可能是間接選舉,如美國;也可能是直接選舉)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由總統指派,通常...

【用戶】益月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意思是我國閣闋不需立法院同恴,不符合權責相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