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人員,對於駕駛人之交通違規行為,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者,下列何者可以逕行舉發?
(A) 搶越平交道
(B) 闖紅燈右轉
(C)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D) 未保持安全距離
(E) 裝載貨物之貨車,行經設有固定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過磅

參考答案

答案:A,B,C,D,E
難度:困難0.317073
統計:A(32),B(29),C(24),D(20),E(25)

用户評論

【用戶】ds392008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一、闖紅燈或平交道。二、搶越行人穿越道。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答案:A.B.E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A,B,C,D,E,修改為A,B,E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A,B,E,修改為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