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周怡澄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七四年臺上字第2014號判例 :「代表與代理固不相同,惟關於公司機關之代表行為,解釋上應類推適用關 於代理之規定,故無代表權人代表公司所為之法律行為,若經公司承認,即對於 公司發生效力。」民法第170條第一項: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故無代表權類推適用無權代理(民法第170條)
【用戶】張O茲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第31條法人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之其事項對抗第三人。保障交易安全,「不得對抗第三人」,不論善意或惡意皆不得對抗之。故,本題並未明示變更丙之代表權事項有為變更登記,B選項錯誤,正解C
【用戶】周怡澄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七四年臺上字第2014號判例 :「代表與代理固不相同,惟關於公司機關之代表行為,解釋上應類推適用關 於代理之規定,故無代表權人代表公司所為之法律行為,若經公司承認,即對於 公司發生效力。」民法第170條第一項: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故無代表權類推適用無權代理(民法第170條)
【用戶】張O茲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第31條法人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之其事項對抗第三人。保障交易安全,「不得對抗第三人」,不論善意或惡意皆不得對抗之。故,本題並未明示變更丙之代表權事項有為變更登記,B選項錯誤,正解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