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依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法律是由立法院來制定與修正,下列有關敘述何者正確?
(A)法律制定程序可分為提案、解釋及讀會
(B)立法委員經30人以上連署得提出法律案,此為一般人民不能享有此一權利
(C)總統府、行政院依法亦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D)行政機關發布的行政命令,遇有內容需要變更、刪除或廢止,由立法機關宣布廢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875
統計:A(28),B(23),C(9),D(3),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提案:1.立法院: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有15人以上之連署。2.行政院: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3.考試院: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憲法§87)。4.監察院:依大法官解釋第3號,監察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5.司法院:依大法官解釋第175號,司法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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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提案:1.立法院: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有15人以上之連署。2.行政院: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3.考試院: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憲法§87)。4.監察院:依大法官解釋第3號,監察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5.司法院:依大法官解釋第175號,司法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